概况
中国农村留守儿童现象的产生来自于家庭和社会两个方面。一方面,家庭的贫困,使孩子的父母不得不走出农村到城市务工;另一方面,中国长期的城乡二元制以及社会对“农民工”不公平的待遇,使广大农民没有办法及能力带着孩子一起走进城市。
中国留守儿童约6683万人,包括城乡流动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。
中国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力约1.3亿人。根据2005年中国1%人口抽样调查的抽样数据推断,中国农村留守儿童约5800万人,其中14周岁以下的农村留守儿童约4000多万人。和2000年相比,2005年的农村留守儿童规模增长十分迅速。在全部农村儿童中,留守儿童的比例达28.29%,平均每四个农村儿童中就有一个多留守儿童。
2012年9月 教育部公布的《2011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》显示,2011年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共1260.97万人,这较之于2010年增加了93.79万。
分布情况
1、年龄及性别分布报告显示,在全部农村留守儿童中,学龄前(0―5周岁)、小学学龄(6―11周岁)、初中学龄(12―14周岁)和大龄(15―17周岁)4个年龄组占总体的比例分别为27.05%、34.85%、20.84%和17.27%。其中义务教育阶段的农村留守儿童约3000多万。在全部农村留守儿童中,男孩占53.71%,女孩占46.29%,男女性别比为114:75。
2、地区分布据介绍,中国农村留守儿童的分布十分集中,而且多数居住在中南各省。四川、安徽、河南、广东、湖南和江西6省的农村留守儿童在中国农村留守儿童总量中所占比例超过半数,达到52%。
0-17岁农村留守儿童和城乡流动儿童共有9683万,已近一个亿的规模。根据《中国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资 料》中抽取的126万人口样本推算出:全国有6102.55万农村留守儿童,全国每五个孩子中,就有一个农村留守儿童;城乡流动儿童规模则达到3581 万。全国有农村留守儿童6102.55万,占农村儿童37.7%,占全国儿童21.88%。其中,四川、河南占全国比例最高,分别达到11.34%和 10.73%。其次,安徽、广东、湖南的,分别为7.26%、7.18%和7.13%。以上五个省份留守儿童在全国留守儿童总量中占到43.64%。可 见,农村留守儿童广泛分布于中西部省份,同时也分布于江苏、广东等东部发达省份。
报告称,全国31个省区市均有一定数量的流动儿童,其中广东省流动儿童最多,规模达434万,占全国流动儿童的 12.13%,远高于其他省份。流动儿童数量大、比例高的还有浙江、江苏、上海、北京等地。上海市每10个儿童中有4个是流动儿童;北京和浙江每10个孩 子中,3个是流动儿童。7-14岁流动儿童中,约1/3的流动时间在6年以上;0-6岁儿童中,自出生以来平均一半时间是在现居住地度过的。